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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征的税款是否每月都要做账务处理方法

来源:西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    时间:2018/4/7 10:25:18

 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,实务中主要有两种方法。一是价税分离记账法,二是价税合计记账法。具体内容我们西昌会计培训班小编分享如下。

  1.价税分离记账法

  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》(财会字〔1995〕6号,以下简称6号文件)第二条二款规定,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,借记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减免税款)”科目,贷记“补贴收入”科目。

  2.价税合计记账法

  政策依据:《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明电〔1999〕10号,以下简称10号文件)第三条规定,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,应当比照非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企业记账销售额为“价税合计”数。

  结论:

  1.对于增值税税款的直接减免,应适用6号文件。

  例:某货运公司(增值税一般纳税人)当月运费收入(含税)288.6万元,当月成本费用支出180万元(其中:进项税额10万元),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10人,经税务机关依法确认定额扣减增值税4万元。会计处理如下(单位:元,下同):

  实现收入时:

  借:银行存款 2886000

  贷:主营业务收入 2600000

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286000

  支出成本费用时:

  借:主营业务成本 1700000

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100000

  贷:银行存款 1800000

  减免增值税款时:

  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减免税款) 40000

  贷:营业外收入——补贴收入 40000

  2.对于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,应适用10号文件的基本精神,即价税合计记账法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,如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,可将本环节免征的增值税作为“补贴收入”处理。

  例:某县新华书店(增值税一般纳税人)本月购进图书5000册,款项从银行支付,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,税款1.3万元。本月销售图书6000册,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共计15万元。会计处理如下:

  购进图书时:

  借:库存商品 113000

  贷:银行存款 113000

  销售图书时:

  借:银行存款 150000

  贷: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

  确认不征税收入时:

  借:主营业务收入 4256.64

  贷:营业外收入——补贴收入 4256.64

  注:150000÷1.13×13%-13000=4256.64(元)

  3.对于不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,适用价税分离记账法。其免征的增值税作为“补贴收入”处理。

  例:某设计公司(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微企业)2013年8月10日取得设计收入8000元, 26日取得设计收入12000元,均含税。本月无其他收入,会计处理如下:

  8月10日取得收入时:

  借:银行存款 8000

  贷:主营业务收入 7766.99

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 233.01

  8月26日取得收入时:

  借:银行存款 12000

  贷:主营业务收入 11650.49

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 349.51

  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:

  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 582.52

  贷:营业外收入——补贴收入 582.52。

以上是我们小编分享的免征的税款是否每月都要做账务处理方法,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资讯尽在西昌仁和会计培训学校http://5567.peixun360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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